5月9日,有人在自媒体上爆出,慕田峪长城14号台附近遭人刻上名字。5月10日,慕田峪长城景区工作人员回应称,正在进行调查处理此事。
“我想让长城知道我还爱你,很爱很爱……”5月9日,注册名字为“a-李雪颖”的博主发布微博后,被网友截图转发。
北京青年报记者看到,微博上共有两张图片,其中一张为一女子在长城上的自拍照,另一张貌似为爱情表白,长城的两块砖上分别被刻画上“李×颖”“刘×杰”的人名,中间还有一个“心”形图案。微博定位为慕田峪长城14号台。
对于该博主自己曝光出的在长城上乱刻乱画行为,遭到众多网友谴责。记者注意到,受到关注后,该博主已经清空微博,并更改名字。
慕田峪长城景区一名值班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发现网络上爆出的有人在长城上刻画名字一事,相关人员对此正在调查处理之中。
“到此一游”并做上记号作为纪念,可能是一部分游客的心愿,在长城甚至其他景区发生的游客乱刻乱画现象一直难以杜绝,在五一假期期间也传出八达岭长城一块城砖上出现新鲜刻字,同样是一男一女两人姓名,中间刻画有“心”形图案。工作人员也正在调查核实此事。
对于景区刻字之类的不文明行为,除了文物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可以进行约束之外,八达岭长城景区率先已经出台了相关办法,并希望其他长城景区实施联合惩戒。
4月6日,八达岭特区办事处正式出台并实施《八达岭长城景区破坏文物行为惩戒办法》,教育和引导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共同保护珍贵的文化遗产。《八达岭长城景区破坏文物惩戒办法》明确了七类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一)在长城主体上设置摊点、通讯设备;(二)组织游览未批准为参观游览场所长城;(三)攀登未批准为参观游览场所长城;(四)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长城;(五)非法移动、拆除、污损、破坏长城保护标志;(六)在长城上架梯、挖坑、竖杆、堆积垃圾;(七)对其他危及长城安全的行为等。
《办法》规定:对于破坏文物的违法及不文明行为人,景区将依法对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同时对于破坏文物的违法及不文明行为将纳入景区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并列入景区“旅游黑名单”。景区将不再接受相关行为人预约购票和参观游览。
《办法》还规定:对于监护人监护责任缺失或存在过错,导致被监护人发生破坏文物行为的,对监护人采取与违法行为人同样的惩戒措施。
八达岭长城景区也号召全国的长城景区对破坏文物者联合惩戒,共同将其拒之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