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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声音变现培训未完全兑现 退费诉求获法院部分支持

发布时间: 2025-01-14 14:24:07 来源: 未知 作者: -1
陈先生在发现培训与宣传差距巨大后,要求退款遭拒,遂诉至法院。其请求判令被告退还2580元培训费,并依法赔偿三倍损失7740元。

近年来,随着线上教育的蓬勃发展,声音变现培训日益火爆,与此相关的各类培训课程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吸引了众多渴望学习新技能、寻求新机遇的学员。其中,也有部分学员在参与培训后,发现实际情况与课程宣传并不完全相符,进而引发诸多争议。中国裁判文书网就发布了一起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

2021年12月,陈先生报名参加北京登高而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办的声音美化变现进阶训练营,并支付2580元培训费。但在培训期间,陈先生认为课程的实际情况与其宣传并不完全相符,报名课程时所约定的部分承诺并没有兑现。例如,“试音”环节本应是学员通向变现的关键一步,在培训期间,各期班主任均向学员提供次数不等的试音机会,声称是与“合作方”(甲方)对接,被选中的学员将参与甲方的录制。但直至培训结束,学员们从未见到真正的甲方,也没有任何正式录制发生。后经学员们比对发现,这些试音作品只是在各期学员间循环使用的虚假剧本,学员在特定时间内接单变现、老师推送资源、试音不通过又辅导重新提交、学习完成后平台对接签约、公司拥有专属有声书平台与版权书、为学员提供专属私有资源和全程指导、保证接单成功否则可复学或退款等承诺,均未兑现。

陈先生在发现培训与宣传差距巨大后,要求退款遭拒,遂诉至法院。其请求判令被告退还2580元培训费,并依法赔偿三倍损失7740元。

北京登高而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辩称按约提供课程,无虚构事实、虚假宣传行为,且该培训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双方关系应适用《民法典》合同法章节,还称已兑现承诺服务,学员能否变现取决于自身学习效率,不应由公司承担责任,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

据了解,北京登高而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其主营声音变现机构为“讲真学堂”,系“讲真”相关微信公众号的运营者。根据企查查显示,其备案网站“北京登高而歌”网站内容均与“讲真”相关,拥有“讲真企业培训平台(V1.0.0)”“讲真APP-安卓系统(V1.0)”两项软件著作权。同时,该公司涉及多宗案由为教育培训合同纠纷的司法案件,99.12%的案件身份为被告。信网从黑猫投诉平台了解到,目前共有1419余条关于北京登高而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讲真学堂”的投诉,投诉问题大多为课程与宣传不符、退款难等方面。

据悉,这起案件在2023年11月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已形成事实上的教育培训合同关系。依据被告宣传资料及微信聊天记录,被告有提供推荐兼职等“变现”服务的义务,现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已完整履行。鉴于教育培训合同具有人身属性,不宜强制履行,法院支持陈先生退款诉求。综合合同履行时间、内容及未明确限定履行期限等情况,酌情确定被告退款2000元。对于三倍赔偿请求,因缺乏充分证据证明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欺诈情形,法院不予支持。文/耿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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