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被告人陈祖明被带上法庭。
房祖名已坐上被告席
据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该院9日上午9时30分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祖明(别名: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一案。东城区人大代表、各界群众、媒体记者及被告人所在公司代表100余人旁听今天的庭审。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祖明于2012年下半年某日、2014年7月10日、8月13日、14日,在其居所内容留柯某某、李某某等人吸食毒品大麻,应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刑事责任。
有媒体记者从东城法院获悉,成龙和林凤娇不参加旁听。
2014年12月22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陈祖明提起公诉,当日即获法院受理。
2014年8月14日,北京警方在北京市东城区将陈祖明、柯震东及助理孙某等多名涉毒人员查获。随后,陈祖明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刑事拘留,柯震东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经初步审查,陈祖明、柯震东承认了吸食毒品大麻的违法行为。警方随后在陈祖明住所内缴获毒品大麻100余克。
根据中国刑法规定,对于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截至发稿,庭审正在进行中。新华法治将及时报道庭审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