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走两姐妹生命的竟是带给她们生命的人。受访者供图
家人曾四次报警称其殴打孩子
案发前一天未见有异常
涉案被告徐某,1973年出生,与妻子租住在南山区阳光雅苑16楼某房。家中除了夫妇两人,还有妻子与前夫育下的10岁女儿蔡某,以及徐某与妻子育下的7岁女儿小徐。
庭审公开的信息显示,徐某的妻子曾于2010年、2011年期间四次报警,称徐某有殴打孩子的行为。但此后未再有冲突。
庭审公开的病历显示,徐某供职于某人力资源公司,于2013年出现精神异常,自觉遭人跟踪、监控。曾于2014年、2015年多次到深圳康宁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出患有精神分裂症。
去年7月31日案发之前不到一个月,徐某也曾再度到康宁医院就诊,医生为其开具药物。一名医生在证言中称,病人不能停止服用该类药物。但徐某本人的证言显示,案发之前几天,他已经停药,且在此前的诊疗中,他也时常根据个人状况选择是否服药。
从表面上看,徐某的状况在变好,案发之前两个星期,他正常去上班,同事也反映其办事说话逻辑清晰、效率很高。
案发前一天晚上,妻子请亲戚朋友到家吃饭,徐某表现也很正常,还为亲戚朋友切西瓜吃。
家庭内部并无矛盾
仅因大女儿欺负小女儿遂连杀两女儿?
从庭审出示的证据来看,案发之前,徐某家庭内部也并无什么矛盾。仅仅在2016年上半年,徐某的妻子出于为孩子的学位考虑,与朋友合资购买南山友邻公寓一套房产,登记在徐某妻子的名下。当时徐某明确表示反对,认为房价过高,不应买房。
但徐某在供述中称,他此后也接受购房这一事实。对于作案原因,徐某在供述中称,晚间睡觉时,曾听到亲生女儿叫了一声,但因为太困没有再管。
不过次日早间起床后,妻子外出买菜,徐某在卫生间质问大女儿,为何要打小女儿。此后更是掐住大女儿的脖子,将其掐倒在地后,又返回厨房拿到切瓜的刀,砍向大女儿的脖子。
杀人之后,徐某并未停手,听闻卧室有声响,遂到卧室,将亲生的小女儿也砍死在床。徐某称一度想跳窗自杀,但听闻妻子在门口敲门,又有开门的念头。
徐某年仅7岁的小女儿。受访者供图
当日事发后,其妻子买菜回家持续敲门,徐某方开门,此后瘫软在地。警方赶到后将其控制。
辩护律师:
行为匪夷所思,并无作案动机
对徐某的精神鉴定显示,徐某的行为既可能是受病理因素影响,也可能与其自私等个人性格有关。鉴定指其案发时受到现实原因与病理原因的双重影响,辨识力与控制力小部分被削弱。
不过其辩护律师则认为,徐某的行为匪夷所思,并无作案动机,对其的精神鉴定持怀疑态度。
徐某本人时有抽泣,庭审中多以摇头回应,不置一词。在回应是否同意精神鉴定时,则表示“很多事不是几次询问就能搞得清的”,不过又明确表示不需要重新鉴定。目前该案尚在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