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近日正式启动位于该区的市行政中心用地清场工作。通知要求占用该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业主,于2014年12月16日前自行搬离。
据悉,该用地已于2006年前完成征地工作,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2014年第4次常务会议精神,该用地片林建设将正式启动。
据了解,为确保项目建设如期推进,根据市、区两级政府的要求,在市行政中心(水仙大街以北、新浦路以南、龙江中路以西、龙溪南路以东)已完成征地范围内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现仍在该地块占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业主。应于2014年12月16日前自行搬离,逾期未自行搬迁的,将依法予以清场,对阻挠清场工作的,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