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4月14日讯近日,中建筑港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工程分公司因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等行为被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处罚。
据了解,中建筑港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工程分公司位于即墨区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女岛码头北侧建设的混凝土拌合站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已建成未投入使用,站内西侧露天堆放的砂土约200平方米,未进行覆盖。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对中建筑港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工程分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处以罚款6576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