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昨天,省纪委监察通报近期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江源区科技局局长刘庆贤公款购买松花砚问题。2013年,刘庆贤先后安排单位财务人员,累计支付公款29500元,购买松花砚、黑陶等工艺品,用于节日走访,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浑江区森林公安大队大镜沟派出所所长董辉、大镜沟国营林场职工姜延安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4月4日,董辉与姜延安在进行森林防火巡护期间,董辉驾驶警用制式车辆到公墓接送为父母扫墓祭祀的姜延安。董辉、姜延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抚松县青少年活动中心负责人马红润虚开发票支付招待费等问题。2013年6月以来,马红润在担任抚松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校长期间,安排会计张某虚开发票套取资金54,360元,用于支付招待费和发票税费;违反规定私设“小金库”,用于支付货物报损、办公用品、土特产品等费用55,195元;违规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抚松职教旅行公司天池水山庄改(扩)建。马红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靖宇县第一职业高中违规发放加班费和值班费问题。2014年12月,靖宇县第一职业高中以超课时费名义为教辅人员、年部组长、班子成员发放加班费和值班费,总计发放9800元。校长曹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副校长王伟、副书记张博、工会主席马明文、安全办主任李永辉、招生办主任吕建波、团支部书记李明、总务处主任杜宏彦、教导处主任张平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5、长白县新房子镇参场场长李春航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品问题。2013年9月至2015年1月,李春航在担任参场场长期间,新房子镇参场支付12350元购买土特产品赠送客户,以购买鲑鳟鱼名义变相处理招待费32510元。李春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白山市文广新局司机庞俊峰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2月6日,庞俊峰未经局领导批准,私自驾驶单位公车前往父母墓地扫墓祭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6起典型问题,暴露出在持续纠正“四风”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无视中央八项规定铁律,不收敛、不知止,特别一些基层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薄弱,不听招呼、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影响十分恶劣。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严起来,发现问题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向基层延伸。
“五一”、端午将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关键时间节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问责,重点发现和查处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款购买赠送粽子、违规聚会宴请等“四风”问题,让仍然心存侥幸者付出代价。对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优先办理、决不放过,越往后执纪越严。要加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查处通报力度,实行“快查直办”,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守住纪律底线,坚决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新文化报(赵春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