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吧3月10日讯 据泉州晚报报道,通过虚假购物网站和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虚假低于市场价格的批发食品、冻品和日用品等商品信息,专门骗取客户货款。9日,惠安县公安局通报,该局抓获3名安溪籍男子陈某东、陈某、廖某。
今年2月份,惠安县公安局根据日常工作中发现的诈骗线索,对位于惠安县螺城一商住区的租房开展侦查,发现该租房四面窗户窗帘常日遮蔽,房门终日紧锁,房内人员很少外出,活动诡秘。经进一步侦查,发现该租房内的人员有涉嫌网络诈骗犯罪嫌疑。
3月7日16时,民警对这个租房进行突袭,当场抓获涉嫌诈骗陈某东(男,30岁)、陈某(男,29岁)、廖某(男,34岁)3人,3人均为安溪县人。民警从房内查获部分用于实施诈骗的手提电脑、手机、银行卡等诈骗工具。经审查,3名犯罪嫌疑人对其发布虚假购物信息诈骗客户钱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犯罪嫌疑人陈某东交代,今年春节回家过年时,他听说通过网上以批发食品发布虚假购物信息骗钱挺容易。2月中旬,他从安溪返回惠安县螺城镇的租房后,就从网上购买笔记本电脑、手机、手机卡、上网卡等诈骗工具,在网上申请QQ号,并雇人在互联网搭建网名为“家家食杂批发”、“金久龙食杂批发”等虚假交易平台,通过百度等网站发布虚构的各种低于市场价格的知名品牌食品批发信息及相关的QQ号码、手机号码。
而后,陈某东以每月4000元让其弟弟陈某和老乡廖某来惠安帮忙,为其网站回复相关QQ和手机上的客户咨询消息,骗取客户的信任。为了引诱购买者的上当,他在网上发布价格便宜的名牌食品、冻品、日用品等信息,当遇到有购买意向的买者后,陈某和廖某按照陈某东设计的范本骗取客户在网站上下单,并要求以“先付款后送货”的方式让客户先付款,一般每次付款数额在数千元不等,当诈骗得手后,他们并未向这些买家发货并且会以该商品为偷税漏税的商品、售价太低、怕路上被工商税务查获,所开发票为金额必须与市场价格接近,诱骗客户先补交货物发票上的差价并骗称到货之后会将差价款项退还。使用这一伎俩,继续诈骗客户钱财。近一个月时间内,犯罪嫌疑人陈某东伙同陈某、廖某通过上述诈骗手段实施诈骗客户的货款及差价款项数十起,涉案金额数十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网上购物时,一定要认真、仔细核对网址,只要与正规网站有一点点差异,就可能是克隆的网站。务必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并仔细核对支付平台的网址。任何时候都不要先付款,一定要见到货物、并确认无误时才能付款。不要一味贪图便宜。如果商品网上价格与市面价格悬殊太大,就要警惕有诈或者有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