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碧红)3月29日,记者从成都市财政局获悉,日前,成都市财政局制定出台《成都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对会议定点场所和价格等作出明确规定,以进一步节约会议费支出。
按照此前出台的规定,成都各级党政机关举办的会议,除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方式以及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内部会议室、礼堂、宾馆、招待所、培训(会议)中心等举办外,都应当在会议定点场所召开。此次《细则》进一步明确:各区(市)县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委托的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的会议定点场所,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资源共享,各级党政机关举办会议共同使用,执行统一的会议定点场所目录和相同的协议价格。所有会议定点场所每两年调整一次,且协议期内不得提价。
原标题:成都实施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