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4月1日讯记者3月31日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在教育部90所试点自主招生的高校报名结束后,我省省属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报名也将于4月1日起正式启动。
经教育部批准,2016年我省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江苏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等11所高校继续在省内进行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4月1日至15日,符合我省普通高考及综合评价改革试点高校报名条件的考生,可自愿按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6月10日至22日,试点高校结合本校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针对不同学科特长的考生进行考核。6月27日至29日,入选考生凭动态口令卡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综合评价录取等高校志愿。
省属高校“综合评价录取”突出“综合”二字,大部分高校并不单独设置笔试环节,通过面试,中学阶段综合评价结合高考成绩综合考核。南师大除了要求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每学期均达到年级前20%之外,学业水平必测科目为4A1合格。 (杨频萍)